政府网站建设有权利吗(政府网站建设有权利吗为什么)

网站建设 1498
今天给各位分享政府网站建设有权利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政府网站建设有权利吗为什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 1、政府网站建设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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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政府网站建设的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依据如下:

1、《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6、《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8、《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10、《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政府网站是指一级政府在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基础之上,建立起跨部门的、综合的业务应用系统,使公民、企业与政府工作人员都能快速便捷地接入所有相关政府部门的政务信息与业务应用,使合适的人能够在恰当的时间获得恰当的服务。

政府部门网站建设有没有必要?

有,现在是互联网+时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是必须要有的。这样不仅方便用户查看资料也便于自己整理文件。

关注国事,行使权利。(10分)江西省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江西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等。(3分)(2)①监督权。②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反映,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监督。③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出示证据和各种证明材料;投诉和举报时,不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得采用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等方法。(7分)

本题考查公民的政治权利的理解。第一问考查公民的政治权利在材料中的体现。第二问是循环性问题。题干中“举报”,即可得出监督权。接下便可迎刃而解。

政府网站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政府网站是我国各级政府机关履行职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官方网站,是政府机关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

目的:

是为了便民,它是衡量一个地方政府电子政务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它作为政府整 合信息资源的重要途径、政府与公众的交互媒介,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意义:

一、政府网站是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正在快速发展,新一届政府更加强调通过政府的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以适应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我国政府的执政能力主要体现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四项基本职能上。

因此,政府网站工作必须始终服务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始终服务于企业和社会公众,必须始终服务于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是主动顺应我国政府改革发展趋势的行动举措,更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必要环节,对于加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政府网站是电子政务绩效水平的展示窗口。

政府网站作为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的主要接入渠道,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网站强调“以服务为主线”,与电子政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完全吻合。同时,政府网站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一扇窗口,能够综合体现出电子政务的后台应用系统、信息资源、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系统及制度保障等各个要素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政府网站是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龙头”。

门户网站建设与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贾 萍 杨庆第 汪志强 张垚垚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北京,100812)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土资源系统的门户网站建设和近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现状,并对今后国土资源系统门户网站与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发展趋势做了展望。

关键词:国土资源;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1 前 言

据统计80%的社会信息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机构的手中[1]。政府因其信息采集实力雄厚和强大的信息分析能力而获得丰富的信息资源,是社会最主要的信息生产者、使用者和发布者。向全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有利于搭建和社会公众沟通交流的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使权利的监督,也有利于政府部门之间政务信息共享。

信息网络正逐步成为人们获得信息和实现社会多种功能的主要载体。门户网站是借助信息网络实现政府传递政务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门户网站的建设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传播途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也因此获得了传播面广、互动性强和社会影响大的效果。近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有了长足的发展,由最初提供整齐单一的单项职能和办事流程等告知型服务,逐渐过渡到目前还提供行政审批结果查询服务,今后还将朝着向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综合互动型服务转变。服务方式的转变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对国土资源系统的门户网站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一网页形式的建设已不能够满足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需求,门户网站建设必将朝向开放式服务功能、嵌入集成式应用系统以及整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网站资源的方向发展。

2 国土资源系统门户网站建设

2.1 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建设

1999年,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和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共同主办“政府上网工程启动大会”,40 多家国家部委(办局)信息主管部门共同倡议我国各级政府、各部门在信息网络上建立正式站点,构建高效率的电子化政府[2]。国土资源部作为倡议者之一,当年就实现了政府网站系统在互联网上开通运行,为部机关、国土资源行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国土资源信息服务。

2004年年底,国土资源部开通了新版门户网站,新版门户网站采用 Portal 技术,集成了多种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和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整合了部分政务流程,形成了“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门户系统为主体,以内容管理为核心,以信息检索为增值,以系统集成为扩展的集成化国土资源服务平台”,门户网站集成了国土资源新闻网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建立了虚拟办事大厅、虚拟交易大厅、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矿业权评估机构公示等系统,开设了政务公开、网上查询与服务、网上申报、网上信访和网上举报等栏目,公开包括新闻类、国土资源管理类、社会监督类等多种类别的政务信息。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自开通以来为社会提供了快捷和便利的服务,数次在全国76个部委网站绩效评估中名列前茅。

2.2 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建设

2004年,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要求全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网上公布政务信息,并明确规定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公开、公告的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内容。2004年,32个省级单位中,有31个建立了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333个市级单位中,有141个建立了对外服务网站,另有60个市级单位将本级政务信息汇交到所属地方政府或省厅网站公开了政务信息。2005年,32个省级单位全部建立门户网站实现政务公开;333个市级单位中,181个建立了对外服务网站,另有60个市级单位将本级政务信息汇交到所属地方政府或省厅网站公开了政务信息。各地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的开通和建设,为地方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初步形成了贯穿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政务信息公开体系。

3 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现状

根据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2004年和2005年两年来对各地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的结果,得出全国各地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情况。

3.1 公开范围

图1 为2004年和2005年全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全国32个省级单位中,2004年,全国有31个省级单位通过建立独立的对外服务网站实现政务公开,占97%;2005年,全部省级单位都建立了独立的对外服务网站实现政务公开。全国333个市级单位中,2004年,有 141个建立了对外服务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占42%,另有60个虽未独立建立网站,但通过所属地方政府或省厅网站公开了政务信息,占18%,还有132个市级单位未在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占40%;2005年,有181个建立了对外服务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占54%,另有60个虽未独立建立网站,但通过所属地方政府或省厅网站公开了政务信息,占18%,还有92个市级单位未在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占28%。

图1 全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

3.2 公开内容

2004年,国土资源部制定了24个项目,要求全国各地按照统一标准对24个项目进行公开。2005年,国土资源部调整了对各地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省级要求公开32个项目,对市级要求41个项目。

在全国32个省级单位中,2004年,公开率均超过90%的项目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程序要件及时限、用地审批程序要件及时限等;公开率不足半数的项目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等。2005年,公开率超过90%的项目为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规章、用地审批和采矿权审批的依据、要件、程序和时限以及公益性地质资料,土地、矿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探矿权审批和资质审批的依据、要件、程序及时限等;公开率相对比较低的项目为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信息以及土地和矿产典型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结果等。图2 为2004年和2005年省级单位主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项目的公开率比较情况。

在全国333个市级单位中,2004年,只有 20个单位公开了半数以上的项目;2005年,有73个单位公开了半数以上的项目。

图2 2004年、2005年省级单位主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项目

3.3 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现状分析

从两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情况来看:

(1)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范围在逐渐扩大。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市级单位2005年比2004年增加了40个,增幅12%。

(2)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内容愈趋丰富,公开项目涉及的国土资源管理业务范围更加广泛,且同一项目的公开率也更高。

(3)公开的政务信息更新频率有所提高,信息时效性明显增强。以用地审批为例,2004年用地审批结果项目更新的平均周期是半年,2005年,大部分省级单位和部分市级单位的用地审批结果项目更新的平均周期都缩短到3个月以内。

(4)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程度明显高于西部。西部地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整体水平较东部发达地区有一定的差距,未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单位80%以上都在西部城市。

(5)社会公众关注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度还不高。比如各地市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安置方案公告以及土地供应计划等项目公开率还不足30%。

(6)行政审批结果类和行政管理成果类的项目公开程度明显低于告知类项目。近两年公开程度比较高的项目大多是告知类项目,而用地审批结果、土地变更调查资料、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结果等项目公开率偏低。

(7)网上办事大厅和交易大厅等互动式项目还处于起步阶段。

4 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与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发展

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与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门户网站建设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做技术和渠道保障,另一方面,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发展反过来会促进门户网站的建设。目前,全国国土资源门户网站还处于独立建站的阶段,信息资源分散,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现象普遍。今后,要将门户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心站点”的思想,统一规划、整合和集成国土资源系统所有其他对外网站的数据和业务系统资源。以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总入口,其他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各类型网站均作为部门户网站的分站。中心站点列出全系统所有的分站点完整列表,通过部门户网站这个中心站点,连接到所有已经上网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官方资源。

由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这个中心站点对数据和系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将部系统内相关的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加以整合并集成,形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综合、全面、权威的数据资源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对集成的数据资源系统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以便灵活、高效地组织和利用数据及系统资源,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网络发布国土资源政务信息,提高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易检索性。此外,还将采取先进的信息技术,在中心站点提供文本检索功能,通过关键词查找分站点上的所有文献、文章和数据资源。检索既包括对单一站点的检索,也可以通过统一的数据库一次性对所有国土资源系统的分站点进行查询和检索。中心站点提供按主题而不是按单位/部门分类和地区分类进行查询,使公众能够更快、更有效、不间断、实时地搜索信息和享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政务信息服务。

5 展望

开展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实现政务信息高效利用,需要开放式和高整合度的门户网站作为技术支撑。为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的有效性和全面性,采取以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中心站点,其他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各类型网站为分站点的方式,不仅能够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对外发布政务信息的整体性和一致性,也能够提升部门户网站的主导地位和权威性。一方面,有利于改变目前国土资源系统内数据和系统资源相对比较分散,集成化程度比较低,网站重复建设且利用率不高的状况;另一方面,有利于避免部分公共信息重复公开,节省网站建设成本和人力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推动信息资源深入开发利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整体服务。

参考文献

蔡洁,张丽.我国政府上网的若干问题简析,成人高教学刊,(2):38~41

吴爱民.中国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北京:人民出版社

政府网站建设必要性有哪些?

首先,政府网站建设必要性就是让网友获得所需的政务信息,政府网站建设是推进政务公开的客观要求。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窗口,是老百姓了解政府有关政策和动态信息、实现与政府互动的最快捷渠道。通过网站公开信息,将与政务相关的各种法规制度、政策措施及时公之于众,实现资源沟通与共享,从而使政府行政行为有效地置于公众的监督下,这同我们日常工作中所推行的行政信息公开举措并无二致,都是依法行政的必要举措。

其次,建设政府网站是倾听民心、汲取民智的内在需要。网络有着公共性与私人性相结合的特点,在这里,现代社会所赖以存在发展的“个性、互动、交流、即时”等要素特点被诠释得淋漓尽致,因而我们看到互联网正越来越成为民心表达的重要渠道,成为发掘“原汁原味”民情民声的重要平台。然而,少数地方政府部门却陷入了某种误区,即把网站建设仅仅停留在公开发布政策法规的单方意志行为层次上,其网站往往以形象展示、自我宣传为主,这显然是一种误解。其实,公开并不是目的,公开的目的在于接受群众监督,在于得到社会公众的反馈和呼应,以实现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你这个中国*网站上线最高PV1.3亿就很好的说明政府网站建设必要性有多么的重要。

再次,建设政府网站还是恪尽政府职责、提高行政效率的必然选择。对于任何一个法治政府来说,凡是公共的领域,既不能放弃必要的监管,更不能拒绝提供应有的服务。随着网民人数的激增,涉足互联网已经不再是少数知识精英的专利,而呈现出迅速普及化、大众化的发展趋势。过去人们必须或只能通过登门拜访、热线电话咨询才能了解获取的政务信息,现在只需要到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内搜索一下就可解决。电子政务迅速、便捷、透明、准确的特点,让以往某些传统的行政手段相形见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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