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成本(软件开发成本一览表)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软件开发成本,以及软件开发成本一览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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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政采软件开发成本标准
4万元。根据查询天眼查得知,各省政采软件开发成本标准是4万元。政采软件是一款专为政府企业提供采购管理的平台,便携式的管理功能,用户在手机上就能一键查看购物清单和资金结算详情。
软件开发成本属于什么科目
软件开发成本计入到无形资产科目,可以在无形资产科目下面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如果计入到无形资产,则属于资产类科目,软件开发成本也可以计入研发支出里面,对于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到费用类,开发阶段的,则进行资本化,计入资产类科目。
软件开发成本有哪些?
所谓售前成本,就是在合同签订前,乙方为这个项目做商务、做演示、做售前调研等付出的成本(人工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倒霉的是,并不是每个售前项目都可以签单,更倒霉的是,一般情况下丢单的比签单的多,这些丢单的售前项目,成本往哪里去呢,自然需要由签下的项目弥补。
直接人工成本。
每个开发团队包括很多岗位,如项目实施经理、需求分析师、系统架构师、程序员、测试工程师、美工、客服等,这些岗位的人,都是需要吃饭的,都需要发工资、交五险一金。一个项目要做好,离不开这些岗位通力合作。即使只看直接人工成本,也远远不止程序员的工资社保。
开发工具及设备成本。
团队在开发过程中需要各种开发工具,有些工具是开源免费的,但也有很多工具是要收费的。当然,一般来说,每个团队都有很多开发项目,这个成本分摊到每个项目并不高,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有的时候,有些特殊的设备是为这个项目专门采购的,那么这个成本就不能忽视了。
间接人工成本。
如何确定软件的开发成本价格?
软件开发成本估算过程可进一步细分为软件规模估算、工作量估算、成本估算和确定软件开发成本等四个过程。
其中成本估算需要对直接人力成本、间接人力成本、间接非人力成本及直接非人力成本分别进行估算。
国家标准《GB/T 36964-2018 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中建议的软件开发成本估算基本流程如下图所示:
国家准中的四个估算过程,层层递进,逐步细化,最终达到科学、一致的成本估算。
一、软件规模估算
通常情况下,规模估算是软件成本估算过程的起点。
估算规模是后续计算软件项目的工作量、成本和进度的主要输入,是项目范围管理的关键,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首先进行规模估算。
在规模估算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在规模估算开始前,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类似文档明确项目需求及系统边界。项目需求除包含最基本的业务需求外,还应进行初步的子系统/模块划分,并对每一子系统或模块的基本用户需求进行说明,以保证可以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规模预估。
2.依据项目特点和需求详细程度不同,通常估算人员在选择估算方法时应采用纳入国际标准的功能点方法进行功能规模估算,在适用IFPUG或NESMA方法时,可以根据需求的粒度和管理需要,选择预估功能点方法、估算功能点方法或者详细功能点方法。
3.若当前的项目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可不进行规模估算,而直接采用类比法或类推法估算工作量和成本。
二、工作量估算
在完成规模估算后,应当开展工作量估算工作,若当前项目未开展规模估算,也可直接启动工作量估算工作。
工作量估算时,可采用方程法、类比法、类推法、功能点法:
方程法:即基于基准数据建立参数模型,通过输入各项参数,确定估算值。
类比法:即将待估算项目的部分属性与类似的一组基准数据进行比对,进而确定估算值。
类推法:即将待估算项目的部分属性与高度类似的一个或几个已完成项目的数据进行比对,并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估算值。
功能点法:从用户视角出发,通过量化系统功能来度量软件的规模,这种度量主要基于系统的逻辑设计。功能点规模度量方法在国际上的应用已经比较广泛,并且已经取代代码行成为最主流的软件规模度量方法。
在开展工作量估算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当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时,如果此时具有高度类似的历史项目,则可直接采用类推法,充分利用历史项目数据来粗略估算工作量。
2.当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时,如果此时具有与本项目部分属性类似的一组基准数据,则可直接采用类比法,充分利用基准数据来粗略估算工作量。
3.对于规模估算已经开展的项目,可采用方程法,通过输入各项参数,确定待估算项目的工作量。若客户或高层对项目的工期有明确的要求时,在采用方程法估算工作量时,工期要求有可能是方程的参数之一。
4.为追求估算的准确性,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两种估算方法,对估算结果进行交叉验证,若估算结果差别不大,可直接使用两种估算结果的平均值或以某种估算结果为准,若差别较大,需进行差异分析。
5.工作量的估算结果宜为一个范围而不是单一的值。
三、成本估算
在获得了工作量估算结果后,可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成本估算。
在成本估算过程中,应需要注意的情况:
1.类比法和类推法,同样适用于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时的成本估算;
2.间接成本是否与工作量估算结果相关取决于间接成本分摊计算方式。在绝大多数组织,项目周期越长,项目组成员越多,其分摊的间接成本就越高,此时项目的间接成本与工作量估算结果直接相关;
3.直接非人力成本通常与工作量估算结果无关,宜单独分项测算;
4. 成本估算结果,也通常为一个范围,而不是单一的值。
四、确定软件开发成本
在《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中,将软件开发成本分为四类,主要是为便于对成本构成(即哪些成本属于开发成本,哪些不属于开发成本)进行清晰界定。
而在实际确定软件开发成本时,通常并不是分别测定四类成本,加和后获得总成本,而是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确定总成本:
1.根据人力成本费率及工作量估算直接人力成本和间接成本之和,再加上直接非人力成本,获得总成本;
2.根据规模综合单价和软件规模,测算出直接人力成本和间接成本之和,再加上直接非人力成本,获得总成本。
在进行软件的规模、工作量、成本估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在规模估算时,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的详细程度选择合适的估算方法;
2.充分利用基准数据,采用方程法、类比法或类推法,对工作量和成本进行估算;
3.工作量和成本的估算结果宜为一个范围值;
4.在进行成本估算时,如有明确的工期要求,应充分考虑工期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工期对项目的影响程度,对成本的估算结果进行调整;
5.成本估算过程中宜采用不同的方法分别估算并进行交叉验证。如果不同方法的估算结果产生较大差异,可采用专家评审方法确定估算结果,也可使用较简单的加权平均方法;
6.在软件项目的不同场景下(如预算、招投标、项目计划和变更管理等)采用国家标准时,相关要求见国家标准中附录A。
除了上述主要原则外,我们还需注意在使用基准数据时:
1. 对于委托方和第三方,建议使用或参考软件行业基准数据进行估算。估算模型的调整因子的增减或取值有可能随着行业基准数据的变化而变化。
2.对于开发方,在引入行业基准数据的基础上,可逐步建立组织级基准数据库,以提高估算精度。组织级基准数据定义应与行业基准数据定义保持一致,以便于与行业基准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持续提升组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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